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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水利局,赣江新区社发局,厅直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水利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行为,提高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水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实际,修订印发《江西省水利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江西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水利建设项目推行工程总承包办法>的通知》(赣水规范文〔2023〕3号)和《江西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水利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工作的通知》(赣水建管字〔2025〕4号)同时废止。江西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水利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的通知.wps                                                                                                                                                                  江西省水利厅                                                                                                                                                              2025年12月30日江西省水利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进一步深化我省水利改革,提高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水平,推进和规范水利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的实施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水利工程建设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工程总承包,是指承包单位按照与建设单位(项目法人)签订的合同,对水利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EPC)或者设计、施工(D-B)等阶段实行总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的工程建设组织实施方式。第三条  从事我省水利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活动,实施对水利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活动的监督管理,工程规模和等级在以下范围内且初设批复总投资在1亿元及以上的项目,适用本办法。(一)主体工程为1、2级水工建筑物。(二)主体工程属于大坝、水闸、泵站、水电站、隧洞的3级水工建筑物。第四条  县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水利工程总承包活动的监督管理。第五条  实行工程总承包的水利建设项目,原则上应在初步设计审批完成后进行发包。对于技术方案成熟、建设内容明确的项目,经设区的市及以上人民政府(省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在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后发包。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简化报批文件和审批程序的政府投资项目,应在完成相应的投资决策审批后方可发包。第六条  采用公开招标或经批准的其他方式,依法依规选择工程总承包单位。公开招标的项目,应当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招标人应合理确定投标文件编制时间,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一般项目不少于20日;技术复杂或投资额超过2亿元的项目不少于30日。第七条  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应当使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文本。建设单位在招标文件备案前,应组织水利工程招投标、造价、技术及合同领域的专家,成立专项审核小组,严格审查招标条件的合理性、评标标准的科学公正性,以及是否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条款。审查报告须由审核小组全体成员签字确认,并作为备案必备材料。招标人原则上应当采用总价合同方式,并规定项目设计与造价编制的依据及原则,以及结算与价格调整办法等内容。按建筑安装工程、设备购置、勘察设计、总承包风险、工程保险、缺陷责任期维护、暂估价等合理确定工程总承包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原则上不得超过初步设计(可研)批准的相应部分的概(估)算。工程征占地、拆迁、移民搬迁安置、项目管理咨询(代建、项目管理总承包)、工程监理、第三方质量检测不列入总承包范围。第八条  建设单位和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加强风险管理,合理分担风险。具体风险分担内容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鼓励建设单位和工程总承包单位在法定强制保险基础上,积极运用其他商业保险手段增强防范风险能力。第九条  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总承包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的,应当合理确定牵头单位,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工程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政府投资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一般不得成为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位。招标人对投标人公开已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上述单位可参与该工程总承包项目投标,经依法评标、定标成为工程总承包单位。相关成果的公开内容及公开方式应当保证投标人之间公平竞争。第十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第十一条  工程总承包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综合评价因素主要包括工程总承包报价、承包人建议书(设计方案、设计文件)、承包人实施方案(总体实施方案、采购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承包人资信(业绩、财务、荣誉、信用等级)等。第十二条  评标委员会总人数为7人及以上的单数,组成成员应当包含技术、经济、合同管理等方面的专家,以上专家总人数不少于评标委员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二。评标专家抽取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第十三条  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和市场监管行为评价作为评标赋分点的,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分不得低于评标总分值的10%,市场监管行为评价分不得低于评标总分值的5%。分值设定、赋分规则、扣分情形和取消中标资格情形、类似业绩应参照《江西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并在招标文件中予以载明。第十四条  建设单位可以自行对工程总承包项目进行管理,也可以委托经依法选择的代建、项目管理总承包、全过程咨询等项目管理单位,依照合同对工程总承包项目进行管理。第十五条   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具有相应组织机构、项目管理体系、项目管理专业人员、工程设计或施工业绩以及相应财务、风险承担能力。第十六条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取得与拟建项目适应的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或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二)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三)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第十七条  设计变更应当依据水利部有关规定及时履行设计变更手续。建设单位应当加强设计变更管理,设计变更应遵循“先批准,后实施”原则,严格控制重大设计变更,严禁以设计变更之名违规超概,严禁以“设计优化”为名降低工程质量安全标准。第十八条  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依法对总承包项目进行分包,但不得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或设计分包给其他单位,不得转包、违法分包。第十九条  建设单位不得迫使工程总承包单位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工程总承包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建设工程质量,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工程总承包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质量负责,分包不免除工程总承包单位对全部建设工程所负的质量责任。分包单位对其分包工程的质量负直接责任。工程总承包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依法承担质量终身责任。第二十条  建设单位不得对工程总承包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工程总承包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工程总承包单位对承包范围内工程的安全生产负总责。分包单位应当服从工程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 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第二十一条  建设单位不得设置不合理工期,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工程总承包单位对工程进度全面负责。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对项目总进度和各阶段的进度进行管理,通过设计、采购、施工、 试运行各阶段的协调、配合与合理交叉,科学制定、实施、控制进度计划,确保工程按期竣工。第二十二条  工程保修责任书由建设单位与工程总承包单位签署,保修期内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根据法律规定以及合同约定承担保修责任,工程总承包单位不得以其与分包单位之间保修责任划分而拒绝履行保修责任。第二十三条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发现问题应及时提出整改意见,跟踪落实整改。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江西省水利厅负责解释。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信息来源: 江西省水利厅
2026-01-14
江西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管理办法解读及答疑 1.各级财政性资金项目业主通过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以下简称中介超市)采购的限额标准是多少?答:根据《江西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第三条,结合《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6年版)的通知》(赣财购〔2025〕11号)规定,2026年省级服务项目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为80万元(不含,下同),市级服务项目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为50万元,县级服务项目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为30万元。后续具体调整情况以省财政厅最新印发的江西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为准。2.如何区分资金来源?答:本办法所称的财政性资金是指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具体请咨询本级财政部门。3.招标代理等由中标方支付服务费用的中介服务,资金来源如何区分?答:以招标代理为例,如果招标的项目本身为财政性资金项目,即使代理机构的服务费用由中标方支付,也应认定为财政性资金项目。4.哪些中介服务应当通过中介超市选取中介服务机构?答:根据《管理办法》第三条,项目业主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内的中介服务,应当通过中介超市选取中介服务机构,购买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外的中介服务,可以通过中介超市选取中介服务机构。具体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可在中介超市-中介事项模块中查询。各级中介超市运营机构应提醒行业主管部门按照《管理办法》规定及时梳理、编制、公布和动态调整本部门中介服务事项清单。项目业主使用非财政性资金购买中介服务,可以通过中介超市选取中介服务机构。5.择优选取功能何时上线?答:目前正在加紧修订中介服务机构评分暂行办法,优质中介服务机构库将根据中介服务机构评分情况由系统自动生成并动态调整。待办法出台后,将尽快更新相应系统功能。6.哪些项目可以使用邀请选取方式?答:社会性资金(无需承诺书)、2万元以内(含2万元)的财政性资金项目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财政性资金项目可使用邀请选取方式,其中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情况目前明确的有招标代理以及政府采购代理,具体法律依据分别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二条:“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九条:“…… 采购人有权自行选择采购代理机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采购人指定采购代理机构”。7.如何理解“行政机关在行政审批过程中需要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开展技术性服务的,应当通过竞争性方式选择中介服务机构”?答:行政机关因受理行政审批申请而需要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开展的中介服务,应当通过均价比选、竞价选取、择优选择等方式选择中介服务机构。8.项目业主在什么情况下可选择不公示中选结果?答:社会性资金项目可选择不公示中选机构,财政性资金项目按照《管理办法》第十九条,除审计、评审等公示中选结果会影响中选中介服务机构提供服务外,其他财政性资金项目均应选择公示中选公告(机构)。9.轻微扣分行为、一般扣分行为、严重扣分行为等扣分管理功能何时上线?具体扣减分数如何确定?答:目前正在加紧修订中介服务机构评分暂行办法,相应系统功能将在办法出台后尽快上线。办法将规定各类扣分行为扣减分数,中介超市运营机构登记扣分行为后,系统将自动对中介服务机构进行分数扣减。
2026-01-13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的通知赣府厅发〔2025〕34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江西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25年12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江西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本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促进评标专家资源共享,提升评标活动质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的组建、使用、共享、监督和评标专家的选聘、抽取、管理等活动。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省综合评标专家库,是指省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组建的跨部门、跨地区的全省综合评标专家库。本办法所称评标专家,是指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条件,经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组建单位聘任,以独立身份为招标人提供评标服务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业人员。第四条 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实行国家统一的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和评标专家库共享技术标准,按照专业、地域等基本因素对评标专家进行分类设置。依托省“数字发改”平台建设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第五条 建立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等省行业主管部门参与的省综合评标专家库部门联席会议,统筹协调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各级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本行业招标投标活动依法实施监督,依法查处评标专家违法违规行为。第二章 基本要求第六条 入选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的专业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能够认真履职;(二)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三)具备参加评标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四)熟悉有关招标投标等法律法规规章,具备独立评标能力;(五)熟练掌握电子化评标及相关应用软件、管理系统操作技能;(六)具备正常履职的良好身心条件;(七)年龄原则上不超过70周岁;(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组建单位根据前款所列条件,制定入选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的具体标准(含同等专业水平具体标准),并向社会公布。第七条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入选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二)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资格的;(三)被开除公职的;(四)受过刑事处罚的;(五)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八条 评标专家享有下列权利:(一)接受招标人聘请,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二)依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审,提出评审意见,不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的干预;(三)接受参加评标活动的劳务报酬;(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第九条 评标专家负有下列义务:(一)如实填报并及时更新个人基本信息,配合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组建单位的管理工作;(二)存在法定回避情形的,主动提出回避;(三)遵守评标工作纪律和评标现场秩序;(四)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地进行评标;(五)协助、配合招标人处理异议,按规定程序复核、纠正评标报告中的错误;(六)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主动向招标人、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反映,协助、配合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审计部门开展监督、检查、调查;(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第三章 选聘和使用第十条 评标专家通过公开征集进行选聘,采取个人申报和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第十一条 评标专家实行动态管理,每届聘期3年,聘期届满自动解除聘任关系。评标专家可以在聘期届满前3个月提出续聘申请,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组建单位按照入库标准进行审核,决定是否继续聘任。第十二条 评标专家抽取依法依规进行。从省综合评标专家库抽取评标专家,实行全流程电子化。第十三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依规及时重新或者补充抽取评标专家:(一)评标专家迟到30分钟未完成系统签到的;(二)评标专家依法需要回避的;(三)评标专家在评标活动开始前因故不能参加或者放弃评标的;(四)评标专家在评标活动开始后因故不能完成评标的;(五)抽取过程中需更换专业抽取评标专家的;(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十四条 省综合评标专家库按照国家共享技术标准实行评标专家资源共享。第四章 履职管理第十五条 健全评标专家教育培训、履职考核、动态调整等机制,建立评标专家电子档案,加强全周期管理。第十六条 评标专家劳务报酬按照本省评标专家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发票后15日内通过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劳务报酬支付系统支付;通过其他方式支付的,应当及时上传支付凭证。第十七条 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组建单位结合评标专家年度履职考核结论、在库年限、参加评标频次等开展履职风险评估,并根据评估情况调整抽取频次、设置抽取间隔期,防范评标专家履职风险。第十八条 评标专家在1个自然年内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降低抽取频次、延长抽取间隔期:(一)迟到累计达3次;(二)履职考核中发生扣分行为累计达3次;(三)在评标过程中因个人原因申请退出;(四)存在履职风险的其他情形。第十九条 评标专家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组建单位按程序解聘:(一)通过提供不实信息、虚假证明等方式骗取评标专家资格的,予以解聘,并通报入库推荐单位;(二)年度履职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并通报入库推荐单位;(三)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或者完成评标的,由其参加评标项目行政监督部门认定后,予以解聘,并通报入库推荐单位;(四)入库后不再具备本办法规定的条件,或者不再符合入库具体标准,或者存在本办法规定不得入库情形的,发现相关情形后30日内予以解聘,并通报入库推荐单位;(五)自愿退出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的,应当通过管理系统提出书面申请,收到申请后应当停止抽取其参加评标,在10日内予以解聘。第二十条 评标专家对本办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处理结果存在异议的,可在15日内申请复核,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组建单位在收到异议后30日内核实有关情况并作出答复。第二十一条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对评标专家违法违规行为作出处理的,应当及时将处理结果通过管理系统录入,通报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组建单位。依法对评标专家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联合惩戒。第二十二条 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及评标专家信息应当严格保密,除依法配合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审计部门开展监督、检查、调查,以及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及评标专家管理工作需要等情形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违规收集、查询、泄露、修改、导出相关信息数据。评标专家所在工作单位根据专家职务晋升、职称评审等工作需要,可以查询评标专家参加评标情况并作为参考;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除外。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三条 评标专家存在违法违规情形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理;涉嫌违纪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处理。评标专家对评标行为终身负责,不因退休或者与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组建单位解除聘任关系等免予追责。第二十四条 有关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的组建、使用、共享、监督和评标专家的选聘、抽取、管理等工作中存在违法违规情形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第六章 附  则第二十五条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纳入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第二十六条 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有关规定对评标专家、评审专家等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2026年2月1日起实施。2014年2月17日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江西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赣府厅发〔2014〕6号)同时废止。
2026-01-09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公路养护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赣交规字〔2025〕10号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公路中心,赣江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省综合交通中心、省交通运输执法局,省交通投资集团、江西省投资集团、南昌建投集团、赣州交控集团:《江西省公路养护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厅务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2025年11月21日(此件主动公开)江西省公路养护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公路养护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加强招标投标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办法》(2021年交通运输部令第22号)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高速公路、普通国省道、农村公路养护工程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适用本办法。本办法规定的养护工程项目范围,包括公路预防养护、修复养护、专项养护、应急养护工程、公路沿线设施(含充电桩)及养护工程相关的服务、货物;不含涉及油气、风光发电等能源工程,以及保洁、巡查等以劳务为主的日常养护。日常养护和养护工程合并招标的,按照养护工程管理。第三条 省交通运输厅负责全省公路养护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省综合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辅助办理省属国有企业主导的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事项,承担指导全省公路行业养护招标投标管理的事务性工作。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局负责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招标投标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设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行政区域内公路养护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并具体监督行政区域范围内除省属国有企业主导的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普通国省道养护工程、本级公路管理机构或下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不含下属单位)招标的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其他农村公路养护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包括对招标文件、招标工作报告、评标委员会组建、中标结果、澄清补遗的备案,及受理相关投诉举报、查处招标投标违法行为。第五条 特许经营公路养护工程的发包,可以按特许经营协议和企业内部制度管理,但是应当遵循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相关规定。第六条 财政性资金投入的公路养护工程,采用招标方式采购施工、货物、服务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第七条 应急养护工程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县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批准,可直接委托专业队伍实施。(一)因自然灾害、涉及安全方面等突发事件、紧急抢险、战备而实施的应急性抢通、保通、抢修;(二)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不招标的应急养护工程。应急养护工程委托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应具有相应的资质及组织实施的能力。第八条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公路养护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必须进入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并全过程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进行。第二章 招  标第九条 实施招标的养护工程施工招标,应具备以下条件:(一)项目已列入规划或年度养护工程实施计划;(二)资金来源已落实;(三)有关养护方案或设计文件已经完成并经批准,其中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须按照《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赣建字〔2024〕8号)经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四)其他相关准备工作已完成。第十条 招标人拟自行招标的,应当满足以下条件:(一)具备法人资格或者其他组织;(二)有从事同类工程建设项目或同类公路养护项目招标的经验;(三)设有专门的招标机构或者拥有3名以上专职招标业务人员。第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不得违法限定招标人选择招标代理机构的方式,不得强制具有自行招标能力的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第十二条 鼓励招标人捆绑若干年度的养护项目,以公开招标或者政府采购方式确定招标代理机构,并依法优先选择有从事同类工程建设或养护项目招标经验、熟悉电子交易平台操作的单位。第十三条 招标人应当合理设定投标人资格条件。禁止设置以下投标资格条件:(一)限定注册地址、所有制性质、市场占有率、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业绩;(二)要求投标人设立本地分支机构,或者与本地企业联合投标,或者在本地缴纳税收;(三)要求投标人取得非强制的资质、资格认证;(四)要求投标人具备交通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等级;(五)套用特定生产供应者的条件设定资格、技术、商务条件等;(六)投标业绩条件超过标的规模的80%。第十四条 招标人应当合理划分标段、确定工期。标段划分应当有利于项目组织和施工管理、提高效率。根据公路养护工程项目特点,可采取按整条线路或片、区域捆绑的方式划分标段,也可按年度周期、路段里程和工程类别划分标段。第十五条 公路养护工程施工招标,除明确应当取得公路养护作业资质或公路机电专项资质的养护工程项目可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或合理低价法,其他养护工程原则上使用合理低价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时,应符合以下规定(一)编制招标文件时应通过网络平台等非接触方式,对市场潜在投标人情况进行必要摸底,商务评分项达到满分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应不少于3个;(二)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参与报价文件评审的投标人数量不得少于3个;(三)合理控制评委自由裁量权,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投标人技术文件(施工组织设计)评分一般不得低于招标文件规定该因素满分值的60%;评分低于满分值60%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招标人应当对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标活动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在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中载明;(四)不得将公路建设领域信用评价结果作为加分项,但是可以将公路建设领域的“D级-信用差”作为否决投标条件。第十六条 设备、材料等货物类招标可以选用综合评分法或者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使用综合评分法时,评标价的评分权重不低于70%。第十七条 公路养护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应当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项目招标文件应当合理设置评分因素和权重分值,评标价的评分权重不宜超过10%。第十八条 公路养护工程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的,一般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其中评标价的评分权重不得低于70%。第十九条 项目单位拟采取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发包的,应在初步设计招标前编制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方案,并书面征求招标行政监督部门意见。招标行政监督部门意见及采纳情况作为初步设计招标文件报备的附件。未按前款要求征求招标行政监督部门意见,或者无正当理由拒不采纳招标行政监督部门所提意见的,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备案不予受理。无初步设计阶段的项目原则上不应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第二十条 项目初步设计文件批准后,方可进行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设计施工总承包单位不得是项目初步设计单位、代建单位、监理单位或以上单位的附属单位。第二十一条 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应当接受联合体投标,并在招标公告中明确牵头单位应当具备的资质。明确牵头单位应当具备设计资质的,评标方法应当侧重评审设计能力;明确牵头单位应当具备施工资质的,评标方法应当侧重评审施工能力。施工企业作为联合体牵头人承揽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的,牵头人承担的施工份额不应低于联合体其他成员。第二十二条 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住建部门所颁施工资质和交通运输部门所颁养护资质的,或者同时具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试验检测等两个以上类型资质的,或者同时具备跨行业资质的,招标人应当接受联合体投标。第三章 投  标第二十三条 投标人不得串通投标。以下情形视作串通投标:(一)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相同;(二)不同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的互联网协议(IP)地址、网卡地址(MAC码)雷同,且不能提供合理解释或拒不解释;(三)不同投标人的电子保函由同一人或同一账户办理,且不能提供合理解释或拒不解释。第二十四条 投标人隐瞒招标文件要求声明(披露)的相关情况视作投标弄虚作假,包括但不限于被列入失信被执行情况、行贿犯罪情况、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情况、重特大安全质量事故情况、关联企业情况。第二十五条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视作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一)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后,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二)单个类别下有多个标段的,通过该类别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后,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该类别下全部标段的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三)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时确认随机抽取的标段。第四章 开标评标第二十六条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人数为5人及以上的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从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专家抽取,除省本级项目外,评标原则上应当采取远程异地评标方式,即同时设置本地主场和跨设区市的副场。省直在库专家可以作为省内项目的异地专家。预约副场不成功的,应当书面记录相关情况,向所在地设区市交通运输局报备后,可以不采用远程异地评标方式。招标人应当选派或者委托责任心强、熟悉业务、公道正派的人员作为招标人代表参加评标。第二十七条 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专家应当在开标当日抽取。评标专家进入评标室登陆评标系统后,可查看所有评标专家名单。评标专家逾期未到达评标室的,可由系统自动补充抽取,但需并在评标报告中记录。第二十八条 进入评标区域的招标人代表应当对专家回避情况进行核对,发现系统自动抽取结果符合回避要求的,应当及时补抽更换;未设招标人代表的,核对工作应委托进入评标区的招标代理工作人员开展。评标区没有招标人代表和招标代理工作人员的,评标专家可对专家回避情况互相进行核对。第二十九条 评标专家对评标行为终身负责。评标专家不履行规定义务,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评标专家有违反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行为的,有关招标投标行业监管部门应当及时作出处理,并将生效的处理结果书面告知省厅。第三十条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后,因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招标人应当依照招标投标法重新招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第三十条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网站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公示内容包括:(一)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二)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三)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四)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五)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向监督单位投诉的渠道和方式。第三十一条 评标结束后,如招标人发现提供给评标委员会的信息、数据有误或者不完整,或者由于评标委员会的原因导致评标结果出现重大偏差,招标人应当邀请原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评标报告内容进行审查确认,并形成书面审查确认报告。审查确认应当全程录音录像,并邀请招标行政监督部门派员见证。第三十二条 招标人应在收到评标报告15日内(不含异议和投诉处理时间)确定中标人,确定中标人后15日内将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报对该项目具有招标监督职责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前款所称书面报告至少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二)招标过程简述;(三)评标情况说明;(四)中标候选人公示、异议处理(如有)情况;(五)中标结果;(六)附件,包括评标报告等。第三十三条 招标人应在确定中标人后,及时发出中标通知书,并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网站公告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包括:中标人名称、中标价。招标人应当在发出中标通知书30日内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第三十四条 中标结果公告前,评审专家名单及个人信息应当严格保密。第五章 附  则第三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所属交通运输、公路管理、港口行政、行政审批等部门招标投标行政监督职责另有分工的,从其规定,但不得擅自下放权限。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由省交通运输厅负责解释,自2026年1月1日起试行。
2025-12-10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江西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管理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2025年11月27日(此件主动公开)江西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本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运行、服务和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江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以下简称中介超市)管理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中介超市,是指全省中介服务网上交易综合性信息化服务管理平台。本办法所称项目业主,是指通过中介超市购买中介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本办法所称中介服务机构,是指通过中介超市为项目业主提供有偿中介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本办法所称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是指行业主管部门在中介超市公布的中介服务事项的统称。第三条 项目业主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且未达到采购限额标准(具体限额标准参照当年度《江西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内的中介服务,应当在中介超市选取中介服务机构;购买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外的中介服务,可以通过中介超市选取中介服务机构。项目业主使用非财政性资金购买中介服务,可以通过中介超市选取中介服务机构。涉密项目不通过中介超市选取中介服务机构。法律法规对购买中介服务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四条 中介超市按照“一个平台、全省共用,一地入驻、全省通行,一体管理、分级使用”的原则,进行运营、服务和监管。第二章 职责分工第五条 省政务服务办为省级中介超市管理机构,设区市、县(市、区)政务服务管理部门为本级中介超市管理机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本地中介超市管理职责分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六条 省级中介超市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为:(一)贯彻执行国家和本省有关中介服务网上交易平台的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政策;(二)组织制定全省中介超市管理制度,研究制定全省中介超市发展规划,推进中介超市标准化、扁平化、集约化建设和管理;(三)组织技术力量为中介超市的建设、运维和信息安全等提供技术支撑;(四)研究、协调解决全省中介超市重大、疑难问题;(五)监督管理全省中介超市及其运营机构的运营活动;(六)受理与中介超市运行有关的投诉,并协调本级行业主管部门处理与行业管理有关的中介服务咨询和投诉;(七)指导各地中介超市管理机构业务工作。第七条 设区市、县(市、区)中介超市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为:(一)贯彻执行国家和本省有关中介服务网上交易平台的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政策;(二)研究、协调解决本地中介超市重大、疑难问题;(三)监督管理本地中介超市及其运营机构的运营活动;(四)受理与中介超市运行有关的投诉,并协调本级行业主管部门处理与行业管理有关的中介服务咨询和投诉。第八条 省政务服务中心为省级中介超市运营机构,主要职责为:(一)具体承担本级中介超市日常运营及服务工作,组织本级项目业主中介服务选取活动;(二)建设和维护全省中介超市统一的中介服务事项库、项目业主库、中介服务机构库等数据库;(三)制定全省中介超市运营配套制度,指导全省各地中介超市运营机构业务操作和服务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优化业务流程;(四)负责中介服务机构、项目业主入驻本级中介超市信息核对工作,组织实施本级中介超市评分评价管理工作,处理与中介超市运行有关的咨询和投诉,配合本级行业主管部门处理与行业管理有关的咨询和投诉;(五)组织开展全省中介超市运营机构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第九条 设区市、县(市、区)中介超市运营机构由本级人民政府确定,主要职责为:(一)具体承担本级中介超市日常运营及服务工作,组织本级项目业主中介服务选取活动;(二)执行中介超市各项制度;(三)负责中介服务机构、项目业主入驻本级中介超市信息核对工作,组织实施本级中介超市评分评价管理工作,处理与中介超市运行有关的咨询和投诉,配合本级行业主管部门处理与行业管理有关的咨询和投诉;(四)组织开展中介超市运营机构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第十条 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梳理、编制、公布和动态调整本部门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按照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要求,明确中介服务事项的名称、类型、设立依据、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价格管理方式等要素,对本部门中介服务事项的合法性、规范性、有效性和准确性负责。涉及资质(资格)监督管理的省级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梳理本行业中介服务机构入驻中介超市所需资质(资格)、从业人员条件等要素的核对标准,并对入驻中介超市的中介服务机构相关资质(资格)真实性进行核对确认。涉及资质(资格)监督管理的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职责,依法依规对本行业中介服务机构开展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行业信用管理。第十一条 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依托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为中介超市运营管理提供公共信用信息服务。第十二条 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对纳入《江西省定价目录》的中介服务收费项目按权限制定相关收费标准;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对价格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并依法依规对价格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理,维护中介服务收费秩序。第十三条 各级财政部门为财政性资金项目提供经费保障,对本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在中介超市购买中介服务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依规查处财政性资金购买中介服务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第十四条 审计部门依法依规对涉及中介超市和中介服务的相关事项,实施审计监督。第三章 入驻流程第十五条 中介超市对省内外中介服务机构常态化开放。中介服务机构按照自愿原则申请入驻中介超市,签订入驻承诺书,按要求填报信息、上传材料,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中介服务机构提交入驻申请后,中介超市运营机构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对有关信息和材料的一致性进行核对。如需补正信息、材料的,应当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核对时间自完成补正后重新计算。已入驻的中介服务机构提交的原入驻信息需变更的,应当在中介超市提交变更申请,中介超市运营机构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对。注册地为省外和省本级的中介服务机构,由省级中介超市运营机构负责核对;注册地为省内设区市、县(市、区)的中介服务机构,由注册地本级中介超市运营机构负责核对。第十六条 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外,中介服务机构入驻中介超市前,其基本信息、承诺信息应当在中介超市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中介服务机构即入驻中介超市;公示期有异议的,由中介超市运营机构视情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复核,根据复核结果进行相应处理并予以公布。第十七条 项目业主申请入驻中介超市的,应当在中介超市按要求填报信息、上传材料,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项目业主提交入驻申请后,中介超市运营机构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对有关信息和材料的一致性进行核对。第四章 选取流程第十八条 项目业主在中介超市选取中介服务机构主要有下列方式:(一)均价比选。中介服务机构通过一次报价的方式参与项目选取,所有已报价中介服务机构的报价平均值为竞价的合理底价,报价最接近合理底价的中介服务机构中选,存在多个报价与合理底价差值相同的,低于合理底价的中介服务机构中选。如出现2家以上(含2家)相同报价中介服务机构符合上述中选条件的,通过随机抽取方式选取1家作为中选方。(二)竞价选取。参与报名的中介服务机构在竞价时间内,按照采购公告确定的竞价区间进行出价,最低报价中选。如出现2家以上(含2家)相同最低报价中介服务机构的,通过随机抽取方式选取1家作为中选方。(三)择优选取。通过对报名参与项目选取的中介服务机构的评分、响应方案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系统自动向项目业主推荐不少于3家服务优、质量高、信誉好的中介服务机构,项目业主可以从推荐的中介服务机构中通过随机抽取或者竞价等方式选取中选方。(四)随机抽取。项目业主从报名参与项目选取的中介服务机构中通过随机的方式选取中介服务机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财政性资金项目须属于服务金额固定或者服务金额暂不进行评估与测算的项目,方可采用随机抽取方式选取中介服务机构。(五)邀请选取。项目业主可以邀请3家以上(含3家)符合条件的中介服务机构报名参与项目选取,通过随机抽取或者竞价等方式选取中选方。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服务金额高于2万元的财政性资金项目不得采用邀请选取方式选取中介服务机构。(六)直接选取。项目业主可以邀请1家符合条件的中介服务机构参与项目选取。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财政性资金项目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方可采用直接选取方式选取中介服务机构:1.连续2次以均价比选、竞价选取、择优选取、随机抽取方式发布采购公告,均因报名中介服务机构数量不足导致无法选取的;2.资质(资格)要求不低于原采购公告要求的;3.服务金额不高于原采购公告金额的。行政机关在行政审批过程中需要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开展技术性服务的,应当通过竞争性方式选择中介服务机构。第十九条 项目业主在发布采购公告时,应当填写项目名称、所需中介服务内容、服务及资质(资格)要求、完成时限、质量要求等必须内容,并明确选取方式,未明确相关内容的,不得发布采购公告。暂不确定服务金额的项目,应当写明服务金额计算方式。项目业主对采购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不得以地域、所有制形式等不合理条件对中介服务机构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项目业主选择竞价选取方式,应当结合项目成本价格、可能产生的其他费用等因素,合理确定竞价区间。除公示中选结果会影响中选中介服务机构提供服务外,使用财政性资金的项目业主发布采购公告时,应当选择公示中选公告(机构)。第二十条 项目业主通过中介超市填报和提交有关采购项目信息,中介超市运营机构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对,发布采购公告。第二十一条 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介超市报名。采购公告从发布至报名截止时间不得少于2个工作日。报名成功的中介服务机构因故需撤回报名的,应当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在中介超市进行撤回操作。第二十二条 中介服务机构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一)参与同一项目选取的不同中介服务机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二)中介服务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实际控制人和项目业主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三)其他应当回避的情形。第二十三条 选取结果产生后,项目业主应当及时对中选中介服务机构的资质(资格)、人员相关信息、服务能力、信用情况等进行核对。中介服务机构应当积极配合项目业主核对相关资料,相关资料信息可以采用电子证照等方式提供。项目业主在核对过程中发现中选中介服务机构存在影响中选结果违法行为、资质(资格)不符等情况,依法需终止流程的,应当向中介超市运营机构及时提出。中介超市运营机构视情会同有关部门核查属实后,可以终止流程。第二十四条 选取结果产生后,由中介超市运营机构在中介超市登记中选结果,并向项目业主和中选中介服务机构出具电子中选通知书。项目业主在提交采购公告时选择公示中选公告(机构)的,登记中选结果后,系统同步公示中选公告(机构)。第二十五条 项目业主和中选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在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合同服务金额不得高于中选结果确定的金额。入驻中介超市的中介服务机构可以办理CA证书签订电子合同。中介超市采购公告、中选公告、中选通知书、电子合同等电子资料与纸质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项目业主不得阻挠或者拒绝接受。项目业主应当自财政性资金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项目合同在中介超市公开,依法应当保密或者不应公开的合同除外。第二十六条 中选中介服务机构应当按合同约定范围、时限向项目业主提供服务。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外,财政性资金项目服务成果应当上传中介超市。非财政性资金项目服务成果是否上传由项目业主和中介服务机构自行商定。第五章 评分评价管理第二十七条 中介超市运营机构基于中介服务机构签订的入驻承诺书、履约情况等,对中介服务机构开展评分管理。第二十八条 实行中介服务机构满意度星级评价。满意度星级最高为10星。项目业主在中介服务机构完成服务后,可以在中介超市对中介服务机构进行满意度星级评价,星级评价结果计入该中介服务机构评分,并作为入选优质中介服务机构库的重要依据。第二十九条 根据中介服务机构评分管理情况,建立优质中介服务机构库。入选的优质中介服务机构,将优先推荐至项目业主。优质中介服务机构名单在中介超市公示,并进行动态调整。第三十条 中介服务机构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中介超市运营机构视情会同有关部门核实后,列为轻微扣分行为,扣减相应评分:(一)项目中选后,未在规定时间内与项目业主进行项目对接的;(二)服务过程中被反映服务态度、时效等方面存在问题,且查有实据的;(三)其他应当列为轻微扣分行为的。第三十一条 中介服务机构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中介超市运营机构视情会同有关部门核实后,列为一般扣分行为,扣减相应评分:(一)无正当理由放弃中选结果或者不按时与项目业主签订项目合同的;(二)擅自提高服务收费或者变相要求项目业主增加服务费用的;(三)无正当理由不按项目合同要求的服务时间完成服务的;(四)未按从业规范提供服务,或者服务成果不符合要求而被行业主管部门退回的;(五)存在应当回避情形却未回避的;(六)经查实未履行有关入驻承诺的;(七)1年内在中介超市投诉项目业主、其他中介服务机构等3次以上(含3次)且查无实据的;(八)不及时在中介超市申请变更有关信息,影响项目对接或者中介超市日常运营的;(九)其他应当列为一般扣分行为的。第三十二条 中介服务机构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中介超市运营机构视情会同有关部门核实后,列为严重扣分行为,扣减相应评分,2年内不得入选优质中介服务机构库:(一)提供虚假材料入驻中介超市的;(二)报名同一个项目的不同中介服务机构,使用相同网络地址报名和办理业务的;(三)与项目业主或者其他中介服务机构相互串通,扰乱公平竞争秩序的;(四)在提供中介服务时,利用执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五)贿赂项目业主、交易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六)违法违规或者违反项目合同约定将项目进行转包或者分包的;(七)利用监理、评审、审核等服务优势干预其他中介服务机构日常经营或者要求其他中介服务机构进行利益输送的;(八)以低于成本价的方式恶意竞价的;(九)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投诉的;(十)被行业主管部门列入有关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的;(十一)2年内出现一般扣分行为累计达到3次的;(十二)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中介超市管理机构、运营机构及行业主管部门询问核查、处理结论的;(十三)其他应当列为严重扣分行为的。第三十三条 中介服务机构存在服务资质(资格)被依法吊销或者失效等情形的,中介超市运营机构依法停止其在中介超市对应资质(资格)相关服务。第三十四条 中介服务机构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中介超市运营机构依法将其移出中介超市:(一)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的;(二)被依法处以责令关闭处罚的;(三)其他依法应予移出情形的。第三十五条 已入驻中介服务机构存在前两条所述情形的,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及时通知本级中介超市运营机构。第三十六条 对存在违法失信行为的中介服务机构,由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并纳入信用记录,依法实施失信惩戒。中介超市应当与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省行业主管部门业务系统实现互联互通,推动数据共享和应用。第三十七条 中介服务机构可以在中介超市从业务配合度、项目合同履行等方面对项目业主进行满意度评价。项目实施期间,项目业主存在无故不签订项目合同、随意增加项目内容或者不支付服务费用等情形的,由中介超市管理机构督促及时整改;涉及违纪问题线索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置;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六章 咨询监督第三十八条 诉求人可以通过江西政务服务网、“赣企通”、12345热线和中介超市等平台进行咨询、投诉。咨询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办结,投诉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无法按时办结的,承办单位应当在办理期限届满前申请延期。原则上只能延期1次,且所延期限不得超过原办理期限。诉求人也可以直接向中介超市管理机构、运营机构或者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咨询、投诉。第三十九条 诉求人通过中介超市进行咨询、投诉的,根据诉求事项类型,按职责分工进行受理、转办。中介超市管理机构受理和处理中介超市运营机构服务质量、服务时效等诉求事项。中介超市运营机构受理和处理中介超市入驻过程及结果、选取过程及结果、服务过程及结果等诉求事项。行业主管部门受理和处理违反行业监管法律法规的诉求事项。中介超市管理机构、运营机构及行业主管部门按规定时限将诉求事项办结后,应当及时在中介超市反馈办理结果。第四十条 各级行业主管部门、中介超市管理机构和运营机构、项目业主、中介超市承建公司及相关工作人员有违法违规行为的,由有权机关依规依纪依法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七章 附  则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由省政务服务办负责解释。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管理办法的通知》(赣府厅发〔2022〕22号)同时废止。
2025-12-05
根据《江西省水利厅关于对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继续有效、修改、废止的决定》(赣水规范文〔2025〕1号)要求,现将修订的《江西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江西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评标办法》《江西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招标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予以公布。新评标办法自2025年11月10日起施行,《江西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和施工监理评标办法的通知》(赣水规范文〔2024〕2号)同时废止。                            江西省水利厅                           2025年9月30日江西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 江西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评标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及国家相关规定。一、适用范围(一)主体工程为1、2级水工建筑物。(二)主体工程属于大坝、水闸、泵站、水电站、隧洞的3级水工建筑物。(三)招标控制价在1亿元及以上,主体工程为非前两类级别水工建筑物的水利建设项目。水利建设项目不属于前三类的,招标人也可以选择适用本评标办法。二、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采取评标委员会负责制。评标委员会由7名及以上单数人员组成,在开标前24小时内,采用自动语音系统自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产生。评标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产生,主任委员应由技术类评标专家担任。评标委员会分技术商务组和报价组,技术商务组由5名及以上单数相关技术类评标专家组成,报价组由2名经济类评标专家组成。下列人员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已经担任的应当更换。(一)投标单位或者组织负责人以及参加投标工作人员的近亲属;(二)项目主管部门或者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三)编制投标文件的人员;(四)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或者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文件进行公正评审的人员;(五)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因违法行为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人员。三、评审投标人应当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完善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业绩等相关市场主体信息,评标委员会应在系统中对投标文件的上述信息进行查询核实。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者上传投标文件空白、无实质性内容的,其投标报价不参与平均值计算,不进入下一步评审。    招标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答辩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答辩的内容、时间、地点、方式等有关事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按照规定时间参与答辩的,不进入下一步评审。(一)资格审查1. 采用资格预审的,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中组织机构在资格预审通过后更换的视为无效投标。资格审查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2. 采用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少于或等于30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30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管理评价分和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相加后,总得分排名前30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3. 如交易系统预警,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进入下一步评审:(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子设备编制、打包、加密或者上传;(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个计价软件锁制作或者出自同一投标人的电子文档;(3)不同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IP地址信息相同;(4)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计算机文件制作机器码(MAC地址、CPU序列号、硬盘序列号机器码)或者文件创建标识码等信息异常一致;(5)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经核查分析,发现实质性内容异常一致或者存在两处以上错误内容一致;(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利用数字化手段涉嫌串通投标情形。4. 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应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相应资质,在投标有效期内注册建造师数量符合资质标准要求。具体资质要求由招标人根据工程规模与特点,严格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的最低要求在招标公告中确定。(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4)企业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证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造师资格等级由招标人根据工程规模和《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要求在招标公告中确定;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赣建人〔2022〕5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水利专业技术职称不予认可);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6)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应提供本单位近6个月缴纳“五险一金”有效证明,不得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投标人拟投入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在其他工程项目履职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以前批准。对投标人拟投入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是否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的认定,可以由其他工程项目的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意见,也可以由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并出具认定意见。(7)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在投标截止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严重失信”或者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二)响应性评审1.在评标过程中,如发现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经评标委员会确认,该投标人的投标作废标处理,并在评标报告中说明。2.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响应性评审。未能实质响应的,作废标处理,并在评标报告中说明。招标文件对重大偏差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3.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能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签字或加盖公章的;(3)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含施工准备期)超过招标文件规定期限或投标文件承诺的质量等级低于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4)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5)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或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6)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7)采用资格预审的,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名称或组织机构(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等)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三)技术和商务评分技术商务组评委根据本评标办法独立对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工程技术和商务逐项打分并累计总分,即为投标人的技术和商务得分,计算方法见评分标准。(四)报价评分评标委员会对各有效投标人报价复核并评分,计算方法见评分标准。(五)计算最终得分工程技术、商务与报价得分之和为投标人的最终得分。(六)中标候选人排序及中标人确定1.评标委员会对各有效投标人投标得分复核确认,并按投标得分由高到低推荐不超过3名中标候选人。如得分相等,则投标报价低的排名靠前;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代表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当场随机抽取确定最终的中标候选人排序顺位。2.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进行公示。无特殊情况时,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为中标人。实施评定分离制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向招标人推荐不少于3个不排序的中标备选人,招标人按照评定分离有关办法公示和确定中标人。3. 在投标有效期内,如中标候选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参与其他项目投标或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人资格。4.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四、评分标准采用百分制,其中:工程技术部分15分,商务部分25分,报价部分60分。(一)工程技术(15分)按以下要求编写,投标文件无技术性或重大错误的,应予以赋15分。如投标文件存在技术性或重大错误不予赋分的,评标委员会应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并与中标候选人一并公示。1.施工总布置要求有施工总布置图。有水、电、通讯及临时设施安排(项目经理部、生活用房、机械停放及维修场地、原材料堆放场地、施工便道等)。2.施工程序和方法要求有施工程序、施工流程、施工方法,对关键施工技术、施工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重点、难点有解决方案。3.拟投入施工机械设备、工期及保证措施要求有施工机械设备及检测设备汇总表,说明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的施工强度和数量,以及备用设备的数量。要求有施工进度横道图和网络图,并详细说明各子项目进度安排情况,工期保证有具体措施(冬雨季、节假日施工等)。4.质量控制与管理措施要求项目管理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有完善的质量检测手段,施工现场有专职的质检员和具体的质量管理措施。5.安全保证与管理措施要求项目管理有健全的安全保证体系,施工现场有专职的安全员和具体的安全管理措施。6.施工组织机构要求健全的施工项目经理部,较详细说明项目经理部各人员的具体分工情况及各工作岗位的职能与责任。7.环境保护措施及文明施工主要考虑公共环境和现场环境。要求有详细的环境保护措施及文明施工手段(如施工污染的处理、机械设备的降噪,自然环境如农田、树木、河流的保护等)。(二)商务(25分)1. 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管理评价(8分)(1)履约行为评价(2分)该项得分系统自动统计,并公示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市场主体基本信息中。招标控制价在30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投标单位基础分为1.97分,近三年内(不含开标当日,以获得奖励时间起算)每获得一项国家级奖励(水利水电工程类)的加0.03分,近两年内(不含开标当日,以获得奖励时间起算)每获得一项省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奖励(水利水电工程类)的加0.02分,最高得分为2分;招标控制价在3000万元以下的项目,本项得分均为2分。(2)市场监管行为评价(5分)该项得分系统自动统计,并公示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市场主体基本信息中。被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处以责任追究、行政处罚的,或受到司法判决(以作出决定之日为准)的投标人,按照以下标准进行扣分,直至扣完。因系统原因未及时录入的处罚信息,经设区的市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实后应予以补录,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按照实际情况进行扣分。〔1〕责任追究扣分标准如下:①责令整改扣0.2分/次;②约谈扣1分/次;③停工整改扣1.5分/次;④作出建议解除合同后观察期内完成整改、继续执行合同的扣3分/次,作出建议解除合同后已解除合同的扣完。 〔2〕行政处罚扣分标准如下:①通报批评扣2.5分/次;②警告扣2.5分/次;③罚款扣3分/次(因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质量事故罚款的扣完);④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扣3.5分/次;⑤责令停产停业(含停业整顿)的扣完;⑥暂扣许可证或执照、降低资质等级的扣完。〔3〕司法判决扣分标准如下:①免于刑事处罚的扣2.5分/次;②受到刑事处罚的扣完。同一失信行为同时受到2类及以上行政处理的,按最重的行政处理进行量化计分。扣分有效期为:轻微失信行为时效为3个月;一般失信行为时效为3个月;严重失信行为时效为12个月。自作出责任追究或行政处罚等认定的当日起算。轻微、一般、严重失信行为划分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行为分(X)为基础对应下表换算,保留小数点后2位。市场监管行为评价分X=54.5≤X<54≤X<4.53.5≤X<4本项得分5.004.984.944.88市场监管行为评价分2.5≤X<3.52≤X<2.50<X<2X=0本项得分4.804.704.580得分计算方法:第二档比第一档少0.02,第三档比第二档少0.04,第四档比第三档少0.06,依次类推,最后一档为0。(3)连续无失信行为评价(1分)该项得分系统自动统计,并公示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市场主体基本信息中。投标人连续三年内无失信行为得1分;连续两年内无失信行为得0.99分;连续一年内无失信行为得0.98分;近一年内有失信行为得0.97分。应用期出现失信行为或查实有失信行为,自失信行为记录认定并上传或查实之日,按照以上规则予以赋分。失信行为认定执行《水利建设市场经营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2.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10分)招标控制价在5000万元以下:AAA级、AA级10分,A级9.99分,B级9.98分,C级0分;招标控制价在5000万元至1亿元:AAA级10分,AA级9.99分,A级9.98分,B级9.97分,C级0分;招标控制价在1亿元以上:AAA级10分,AA级9.98分,A级9.96分,B级9.94分,C级0分。3.类似工程经验(7分)(1)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业绩(1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具有近10年(不含开标当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内,与招标工程(主体工程)相类似的工程业绩。参与工程投标的施工企业提供的国外工程业绩须符合我省工程建设企业国外工程项目业绩认可的有关规定。每个类似工程业绩得0.5分,最多得1分。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业绩认定,以单位工程验收、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工程完工验收和竣工验收等4项验收之一的验收材料中签字的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为准。(2)企业业绩(6分)参与工程投标的施工企业具有近10年(不含开标当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内,与招标工程(主体工程)相类似的工程业绩。参与工程投标的施工企业提供的国外工程业绩须符合我省工程建设企业国外工程项目业绩认可的有关规定。每个类似工程业绩得3分,最多得6分。类似工程业绩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2)需提供有关验收材料,必须为单位工程验收、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工程完工验收和竣工验收等4项验收之一,提交的验收材料应满足《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25)要求;(3)与招标项目主体工程相类似的对应级别及以上水工建筑物;(4)单个合同价不低于招标控制价60%;(5)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主体工程类别按下表在招标公告中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类别。序号招标项目主体工程对应类似工程业绩主体工程类别1土石坝土石坝2砼坝、碾压砼坝、圬工坝砼坝、碾压砼坝、圬工坝3闸坝、水闸、水电站厂房、泵站、渡槽、陂堰砼坝、碾压砼坝、圬工坝、闸坝、水闸、水电站厂房、泵站、渡槽、陂堰4堤防、灌渠土石坝、堤防、灌渠5基础处理基础处理6隧洞隧洞(三)报价部分(60分)1.投标人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必须全部进行报价,否则认为未报价项报价为零且已含在其它项目中。2.招标项目设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招标人编制的招标控制价的0.98倍值(固定报价、暂定金额、暂列金额和备用金不参与调整)即0.98×(A-G)+G。明显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报价,可能低于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废标处理。3.评标价的确定评标价C=(αA+βB-G)×K+G。其中:α为招标控制价比重系数,β为投标人有效报价平均值比重系数,α+β=1,α为0.5~0.9之间的5个数之一(以0.1为步距递增),由招标人代表在开标现场采用摇号机或摸球方式随机抽取α值。A为招标人编制的招标控制价。B为投标人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平均值的计算方法如下,由电脑随机产生五种方法的编号顺序,再由招标人代表在开标现场采用摇号机或摸球方式随机抽取一种作为该标段算数平均值的计算方法。方法一、方法三随机抽取投标人方法:首先由系统对有效报价范围内的投标人进行随机编号,再由招标人代表现场采用摇号机或摸球方式抽取投标人对应编号。如总投标人家数为8976家,则将投标人编号按照位数进行拆分抽取,招标人代表依次抽取个位数数字、十位数数字、百位数数字、千位数数字组成一个投标人编号。个位数采用0-9号球,十位数0-9号球,百位数0-9号球,千位数0-8号球,抽取过程中,抽取的数值应在有效报价范围内的投标人家数数值之内。方法一:随机抽取法B为开标现场公布的有效投标报价中随机抽取30家进入资格审查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报价小于或等于30家时,全部进入平均值计算;当有效投标报价大于30家时,由招标人代表在开标现场采用摇号机或摸球方式抽取确定。不进入B值计算的情形:①开标现场确定的废标或无效标;②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③低于招标控制价90%的〔G值不参加调整,(A-G)×90%+G〕。方法二:二次平均法B为开标现场公布的全部和部分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首先对全部有效投标报价进行第一次平均,然后对所有小于或等于第一次平均值的投标报价进行第二次平均,第二次平均值即为最终平均值。不进入B值计算的情形:①开标现场确定的废标或无效标;②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③低于招标控制价90%的〔G值不参加调整,(A-G)×90%+G〕。      方法三:随机平均法B为随机抽取开标现场公布的部分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报价小于10家时,全部进入平均值计算;当有效投标报价大于或等于10家时,进入算数平均值的投标人可以为:5家、6家、7家、8家、9家,由招标人代表在开标现场采用摇号机或摸球方式随机抽取确定数量,再由招标人在全部有效投标报价中随机抽取相应数量投标报价确定算术平均值。不进入B值计算的情形:①开标现场确定的废标或无效标;②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③低于招标控制价90%的〔G值不参加调整,(A-G)×90%+G〕。方法四:随机权重法B为随机抽取开标现场公布的部分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报价小于10家时,全部进入平均值计算;当有效投标报价大于或等于10家时,投标报价由高到低排序去掉前N个投标报价和后N个投标报价后,由招标人代表在开标现场采用摇号机或摸球方式随机抽取50%、60%、70%、80%、90%中的一个比例数量(均采用四舍五入取整),再由系统随机抽取该数量有效投标报价进入B值计算,计算后再下浮X%作为最终B值。不进入B值计算的情形:①开标现场确定的废标或无效标;②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③低于招标控制价90%的〔G值不参加调整,(A-G)×90%+G〕。N为有效报价投标人个数的10%向下取整。X值为1.0、1.5、2.0、2.5、3.0五个数之一,由招标人在开标现场采用摇号机或摸球方式随机抽取确定。方法五:全部平均法B为开标现场公布的全部有效投标报价的平均值,不进入B值计算的情形:①开标现场确定的废标或无效标;②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③低于招标控制价90%的〔G值不参加调整,(A-G)×90%+G〕。G为固定报价、暂定金额、暂列金额和备用金总和。K为合理低价期望值,为0.960、0.965、0.970、0.975、0.980五个数之一。4.投标报价得分计算(1)投标报价与评标价之比等于1时,该报价得分为60分。(2)投标报价与评标价之比大于1时,每高0.1%扣3分,直到扣完该报价得分为止。(3)投标报价与评标价之比小于1时,每低0.1%扣1分,直到扣完该报价得分为止。(4)报价得分计算采用直线内插法并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报价组应对符合评审条件的投标人的每一投标文件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逐一复核。若投标人投标报价与评标委员会复核的报价不一致时,以复核报价计算其投标报价得分。复核报价与投标报价之差的绝对值除以投标报价,按每误差1%扣除投标人报价部分分值1分,得分计算采用直线内插法,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若按投标人复核报价计算的报价得分高于按开标时公布的投标报价计算的报价得分时,则取两者最小值为投标人报价得分。5.控制单价得分计算投标人投标主要控制单价均应不高于相应主要控制单价的0.98倍值(不含本数),否则每一项扣0.5分,在投标人投标报价得分中扣减。6.固定报价、暂定金额、暂列金额和备用金不允许调整。招标控制价中的每项固定报价、暂定金额、暂列金额和备用金不允许调整,否则按每误差1%扣除投标人报价部分分值1分,得分计算采用直线内插法,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并按招标文件中相对应的金额恢复,且按恢复后的金额进入复核报价。7.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应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和工程量乘积之和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投标单价单位为人民币元,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进入工程量清单中进行计算(四舍五入)。五、开标程序(一)所有投标人进入开标系统。(二)招标代理机构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三)评标专家全部进入评标室,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四)解密投标文件,并公布投标人报价。(五)由招标人代表采用摇号机或摸球方式随机抽取报价平均值计算方法。(六)由招标人代表采用摇号机或摸球方式随机抽取α值、X值、K值,确定评标价。(七)招标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答辩的,按要求组织答辩。(八)保证金收取机构将进入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银行汇款凭证送评标委员会。(九)公布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后审方式)。六、其他1. 本办法中所指“以上”“以下”“大于”“小于”“高于”“低于”“多于”“少于”均不包含本值。2. 中标人原则上不得更换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确需变更的,应当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且更换后的人员资格不得低于招标文件约定的条件。招标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的履职义务,以及变更程序和责任。3. 同一投标人因同一工程同时获得两项及以上奖励的,仅取其最高赋分值;同一投标人因同一工程非同时获得两项及以上奖励的,应用重叠期仅取其最高赋分值。4. 拟派项目负责人答辩指引。①答辩工作由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共同负责。②答辩开始时间以开标大厅的通知为准,从发布通知到开始答辩的间隔时间一般不应少于90分钟。未按时参加答辩的,视为放弃答辩,不进入下一步评审。③招标人应当核验答辩人提交的投标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二代身份证(原件)和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④答辩题目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标室当场拟定,答辩范围主要包括:项目基本情况和施工组织设计等方面的内容。在答辩开始前5分钟,评标委员会组长将密封的答辩试卷交给招标人,由其带至答辩室,中途不得私自启封。⑤答辩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0分钟,答辩期间,不得违反答辩纪律、提前或者暂时离场,否则按照零分处理,不进入下一步评审。答辩时间届满,招标人收齐试卷后,宣布拟派项目负责人离场,招标人将答辩试卷送至评标室交由评标委员会评审。⑥答辩基本满足要求,即评定为合格。评定为不合格的,不进入下一步评审,评标委员会应当出具书面材料说明原因。⑦招标人应当妥善保管答辩相关资料,并在答辩结束后,将答辩签到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答辩试卷等相关资料整理形成文档,并在文档封面加盖招标人公章存档备查。⑧答辩全过程视频资料应当在交易系统记录保存。 江西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评标办法 江西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各环节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及国家相关规定。 一、适用范围(一)招标控制价在1亿元以下,主体工程为4级及以下水工建筑物。(二)招标控制价在1亿元以下,主体工程不属于大坝、水闸、泵站、水电站、隧洞的3级水工建筑物。     二、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采取评标委员会负责制。评标委员会由5名及以上单数人员组成,在开标前24小时内,采用自动语音系统自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产生。评标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产生,主任委员由技术类评标专家担任。评标委员会分技术商务组和报价组,技术商务组由3名及以上单数相关技术类评标专家组成,报价组由2名经济类评标专家组成。下列人员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已经担任的应当更换。(一)投标单位或者组织负责人以及参加投标工作人员的近亲属;(二)项目主管部门或者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三)编制投标文件的人员;(四)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或者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文件进行公正评审的人员;(五)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因违法行为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人员。     三、评审投标人应当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完善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业绩等相关市场主体信息,评标委员会应在系统中对投标文件的上述信息进行查询核实。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者上传投标文件空白、无实质性内容的,其投标报价不参与平均值计算,不进入下一步评审。    招标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答辩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答辩的内容、时间、地点、方式等有关事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按照规定时间参与答辩的,不进入下一步评审。(一)资格审查 1. 均采用资格后审,不设置业绩条件。投标人少于或等于30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30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管理评价分和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相加后,对总得分排名前30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2. 如交易系统预警,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进入下一步评审:(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子设备编制、打包、加密或者上传;(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个计价软件锁制作或者出自同一投标人的电子文档;(3)不同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IP地址信息相同;(4)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计算机文件制作机器码(MAC地址、CPU序列号、硬盘序列号机器码)或者文件创建标识码等信息异常一致;(5)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经核查分析,发现实质性内容异常一致或者存在两处以上错误内容一致;(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利用数字化手段涉嫌串通投标情形。3. 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应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相应资质,在投标有效期内注册建造师数量符合资质标准要求。具体资质要求由招标人根据工程规模与特点,严格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的最低要求在招标公告中确定。(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4)企业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建造师注册证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造师资格等级由招标人根据工程规模和《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要求在招标公告中确定;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赣建人〔2022〕5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水利专业技术职称不予认可);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6)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应提供本单位近6个月缴纳“五险一金”有效证明,不得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投标人拟投入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在其他工程项目履职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以前批准。对投标人拟投入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是否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的认定,可以由其他工程项目的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意见,也可以由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并出具认定意见。(7)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在投标截止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严重失信”或者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二)实质性响应评审1.在评标过程中,如发现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属《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规定的行为)、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经评标委员会确认,该投标人的投标作废标处理,并在评标报告中说明。2.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响应性评审。未能实质响应的,作废标处理,并在评标报告中说明。招标文件对重大偏差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能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签字或加盖公章的;(3)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含施工准备期)超过招标文件规定期限或投标文件承诺的质量等级低于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4)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5)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或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6)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7)工程技术部分缺失以下内容之一的:①施工总布置;②施工程序、施工方法;③拟投入施工机械设备、工期及保证措施;④质量控制与管理措施;⑤安全保证与管理措施;⑥施工组织机构;⑦环境保护措施及文明施工。(三)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管理评价分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管理评价进行评分,计算方法见评分标准。(四)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进行评分,计算方法见评分标准。(五)报价评分评标委员会对各有效投标人报价复核并评分,计算方法见评分标准。(六)计算最终得分商务与报价得分之和为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七)中标候选人排序及中标人确定1.评标委员会对各有效投标人投标得分复核确认,并按投标得分由高到低推荐不超过3名中标候选人。如得分相等,则投标报价低的排名靠前;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代表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当场随机抽取确定最终的中标候选人排序顺位。2.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进行公示。无特殊情况时,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为中标人。实施评定分离制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向招标人推荐不少于3个不排序的中标备选人,招标人按照评定分离有关办法公示和确定中标人。3. 在投标有效期内,如中标候选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参与其他项目投标或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人资格。4.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四、评分标准采用百分制,其中: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管理评价部分8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部分12分,报价部分80分。(一)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管理评价(8分)1. 履约行为评价(2分)该项得分系统自动统计,并公示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市场主体基本信息中。招标控制价在30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投标单位基础分为1.97分,近三年内(不含开标当日,以获得奖励时间起算)每获得一项国家级奖励(水利水电工程类)的加0.03分,近两年内(不含开标当日,以获得奖励时间起算)每获得一项省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奖励(水利水电工程类)的加0.02分,最高得分为2分;招标控制价在3000万元以下的项目,本项得分均为2分。  2.市场监管行为评价(5分)该项得分系统自动统计,并公示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市场主体基本信息中。被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处以责任追究、行政处罚的,或受到司法判决(以作出决定之日为准)的投标人,按照以下标准进行扣分,直至扣完。因系统原因未及时录入的处罚信息,经设区的市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实后应予以补录,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按照实际情况进行扣分。(1)责任追究扣分标准如下:①责令整改扣0.2分/次;②约谈扣1分/次;③停工整改扣1.5分/次;④作出建议解除合同后观察期内完成整改、继续执行合同的扣3分/次,作出建议解除合同后已解除合同的扣完。  (2)行政处罚扣分标准如下:①通报批评扣2.5分/次;②警告扣2.5分/次;③罚款扣3分/次(因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质量事故罚款的扣完);④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扣3.5分/次;⑤责令停产停业(含停业整顿)的扣完;⑥暂扣许可证或执照、降低资质等级的扣完。(3)司法判决扣分标准如下:①免于刑事处罚的扣2.5分/次;②受到刑事处罚的扣完。同一失信行为同时受到2类及以上行政处理的,按最重的行政处理进行量化计分。扣分有效期为:轻微失信行为时效为3个月;一般失信行为时效为3个月;严重失信行为时效为12个月。自作出责任追究或行政处罚等认定的当日起算。轻微、一般、严重失信行为划分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行为分(X)为基础对应下表换算,保留小数点后2位。市场监管行为评价分X=54.5≤X<54≤X<4.53.5≤X<4本项得分5.004.984.944.88市场监管行为评价分2.5≤X<3.52≤X<2.50<X<2X=0本项得分4.804.704.580得分计算方法:第二档比第一档少0.02,第三档比第二档少0.04,第四档比第三档少0.06,依次类推,最后一档为0。  3.连续无失信行为评价(1分)该项得分系统自动统计,并公示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市场主体基本信息中。投标人连续三年内无失信行为得1分;连续两年内无失信行为得0.99分;连续一年内无失信行为得0.98分;近一年内有失信行为得0.97分。应用期出现失信行为或查实有失信行为,自失信行为记录认定并上传或查实之日,按照以上规则予以赋分。失信行为认定执行《水利建设市场经营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二)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12分)招标控制价在600万元以下:AAA级、AA级、A级、B级12分,C级0分;招标控制价在600万元至1500万元:AAA级、AA级、A级12分,B级11.99分,C级0分;招标控制价在1500万元以上至3000万元:AAA级、AA级、12分,A级11.99分,B级11.98分,C级0分;招标控制价在3000万元以上:AAA级12分,AA级11.99分,A级11.98分,B级11.97分,C级0分。(三)报价(80分)1.投标人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必须全部进行报价,否则认为未报价项报价为零且已含在其它项目中。2.投标报价设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招标人编制的招标控制价的0.98倍值(固定报价、暂定金额、暂列金额和备用金不参与调整)即0.98×(A-G)+G。明显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报价,可能低于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废标处理。3.评标价的确定评标价C=(αA+βB-G)×K+G。其中:α为招标控制价比重系数,β为投标人有效报价平均值比重系数,α+β=1,α为0.5~0.9之间的5个数之一(以0.1为步距递增),由招标人代表在开标现场采用摇号机或摸球方式随机抽取α值。A为招标人编制的招标控制价。B为投标人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平均值的计算方法如下,由电脑随机产生五种方法的编号顺序,再由招标人代表在开标现场采用摇号机或摸球方式随机抽取一种作为该标段算数平均值的计算方法。方法一、方法三随机抽取投标人方法:首先由系统对有效报价范围内的投标人进行随机编号,再由招标人代表现场采用摇号机或摸球方式抽取投标人对应编号。如总投标人家数为8976家,则将投标人编号按照位数进行拆分抽取,招标人代表依次抽取个位数数字、十位数数字、百位数数字、千位数数字组成一个投标人编号。个位数采用0-9号球,十位数0-9号球,百位数0-9号球,千位数0-8号球,抽取过程中,抽取的数值应在有效报价范围内的投标人家数数值之内。方法一:随机抽取法B为开标现场公布的有效投标报价中随机抽取30家进入资格审查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报价小于或等于30家时,全部进入平均值计算;当有效投标报价大于30家时,由招标人代表在开标现场采用摇号机或摸球方式抽取确定。不进入B值计算的情形:①开标现场确定的废标或无效标;②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③低于招标控制价90%的〔G值不参加调整,(A-G)×90%+G〕。方法二:二次平均法B为开标现场公布的全部和部分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首先对全部有效投标报价进行第一次平均,然后对所有小于或等于第一次平均值的投标报价进行第二次平均,第二次平均值即为最终平均值。不进入B值计算的情形:①开标现场确定的废标或无效标;②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③低于招标控制价90%的〔G值不参加调整,(A-G)×90%+G〕。      方法三:随机平均法B为随机抽取开标现场公布的部分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报价小于10家时,全部进入平均值计算;当有效投标报价大于或等于10家时,进入算数平均值的投标人可以为:5家、6家、7家、8家、9家,由招标人代表在开标现场采用摇号机或摸球方式随机抽取确定数量,再由招标人在全部有效投标报价中随机抽取相应数量投标报价确定算术平均值。不进入B值计算的情形:①开标现场确定的废标或无效标;②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③低于招标控制价90%的〔G值不参加调整,(A-G)×90%+G〕。方法四:随机权重法B为随机抽取开标现场公布的部分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报价小于10家时,全部进入平均值计算;当有效投标报价大于或等于10家时,投标报价由高到低排序去掉前N个投标报价和后N个投标报价后,由招标人代表在开标现场采用摇号机或摸球方式随机抽取50%、60%、70%、80%、90%中的一个比例数量(均采用四舍五入取整),再由系统随机抽取该数量有效投标报价进入B值计算,计算后再下浮X%作为最终B值。不进入B值计算的情形:①开标现场确定的废标或无效标;②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③低于招标控制价90%的〔G值不参加调整,(A-G)×90%+G〕。N为有效报价投标人个数的10%向下取整。X值为1.0、1.5、2.0、2.5、3.0五个数之一,由招标人在开标现场采用摇号机或摸球方式随机抽取确定。方法五:全部平均法B为开标现场公布的全部有效投标报价的平均值,不进入B值计算的情形:①开标现场确定的废标或无效标;②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③低于招标控制价90%的〔G值不参加调整,(A-G)×90%+G〕。G为固定报价、暂定金额、暂列金额和备用金总和。K为合理低价期望值,为0.960、0.965、0.970、0.975、0.980五个数之一。4.投标报价得分计算(1)投标报价与评标价之比等于1时,该报价得分为80分。(2)投标报价与评标价之比大于1时,每高0.1%扣3分,直到扣完该报价得分为止。(3)投标报价与评标价之比小于1时,每低0.1%扣1分,直到扣完该报价得分为止。(4)报价得分计算采用直线内插法并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逐一复核。若投标人投标报价与评标委员会复核的报价不一致时,以复核报价计算其投标报价得分。复核报价与投标报价之差除以投标报价的绝对值,按每误差1%扣除投标人报价部分分值3分,得分计算采用直线内插法,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若按投标人复核报价计算的报价得分高于按开标时公布的投标报价计算的报价得分时,则取两者最小值为投标人报价得分。5.控制单价得分计算投标人投标主要单价均应不高于相应主要控制单价的0.98倍值(不含本数),否则每一项扣0.5分,在投标人投标报价得分中扣减。6.固定报价、暂定金额、暂列金额和备用金不允许调整招标控制价中的每项固定报价、暂定金额、暂列金额和备用金不允许调整,否则按每误差1%扣除投标人报价部分分值3分,并按招标文件中相对应的金额恢复,且按恢复后的金额进入复核报价。得分计算采用直线内插法,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7.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应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和工程量乘积之和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投标单价单位为人民币元,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进入工程量清单中进行计算(四舍五入)。8.投标人提供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有范围或数量上的实质性改变,报价得0分。五、开标程序(一)所有投标人进入开标系统。(二)招标代理机构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三)评标专家全部进入评标室,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四)解密投标文件,并公布投标人报价。(五)由招标人代表采用摇号机或摸球方式随机抽取报价平均值计算方法。(六)由招标人代表采用摇号机或摸球方式随机抽取α值、X值、K值,确定评标价。(七)招标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答辩的,按要求组织答辩。(八)保证金收取机构将进入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银行汇款凭证送评标委员会。(九)公布资格审查结果。六、其他1. 本办法中所指“以上”“以下”“大于”“小于”“高于”“低于”“多于”“少于”均不包含本值。2. 中标人原则上不得更换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确需变更的,应当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且更换后的人员资格不得低于招标文件约定的条件。招标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的履职义务,以及变更程序和责任。3. 同一投标人因同一工程同时获得两项及以上奖励的,仅取其最高赋分值;同一投标人因同一工程非同时获得两项及以上奖励的,应用重叠期仅取其最高赋分值。4. 拟派项目负责人答辩指引。①答辩工作由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共同负责。②答辩开始时间以开标大厅的通知为准,从发布通知到开始答辩的间隔时间一般不应少于90分钟。未按时参加答辩的,视为放弃答辩,不进入下一步评审。③招标人应当核验答辩人提交的投标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二代身份证(原件)和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④答辩题目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标室当场拟定,答辩范围主要包括:项目基本情况和施工组织设计等方面的内容。在答辩开始前5分钟,评标委员会组长将密封的答辩试卷交给招标人,由其带至答辩室,中途不得私自启封。⑤答辩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0分钟,答辩期间,不得违反答辩纪律、提前或者暂时离场,否则按照零分处理,不进入下一步评审。答辩时间届满,招标人收齐试卷后,宣布拟派项目负责人离场,招标人将答辩试卷送至评标室交由评标委员会评审。⑥答辩基本满足要求,即评定为合格。评定为不合格的,不进入下一步评审,评标委员会应当出具书面材料说明原因。⑦招标人应当妥善保管答辩相关资料,并在答辩结束后,将答辩签到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答辩试卷等相关资料整理形成文档,并在文档封面加盖招标人公章存档备查。⑧答辩全过程视频资料应当在交易系统记录保存。                江西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招标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 江西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评标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及国家相关规定。一、适用范围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水利工程监理项目,适用于本办法。二、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采取评标委员会负责制。评标委员会由 7名及以上单数人员组成,在开标前24小时内,采用自动语音系统自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产生。评标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产生。评标委员会分技术商务组和报价组,技术商务组由5名及以上单数相关技术类评标专家组成,报价组由2名经济类评标专家组成。下列人员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已经担任的应当更换。(一)投标单位或者组织负责人以及参加投标工作人员的近亲属;(二)项目主管部门或者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三)编制投标文件的人员;(四)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或者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文件进行公正评审的人员;(五)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因违法行为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人员。三、评审程序(一)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名单,并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二)技术商务组评委根据本评标办法独立对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工程技术和商务逐项打分并累计总分,即为投标人的技术和商务得分;报价组评委对各有效投标人报价复核并评分,计算方法见评分标准。(三)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不超过3名中标候选人。如得分相等,则投标报价低的排名靠前;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代表在监督人员监督下,当场随机抽取确定最终的中标候选人排序顺位。四、资格审查(一)投标人应当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完善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业绩等相关市场主体信息,评标委员会应在系统中对投标文件的上述信息进行查询核实。(二)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者上传投标文件空白、无实质性内容的,其投标报价不参与平均值计算,不进入下一步评审。(三)如交易系统预警,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进入下一步评审:1. 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子设备编制、打包、加密或者上传;2.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自同一投标人的电子文档;3. 不同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IP地址信息相同;4. 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计算机文件制作机器码(MAC地址、CPU序列号、硬盘序列号机器码)或者文件创建标识码等信息异常一致;5. 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经核查分析,发现实质性内容异常一致或者存在两处以上错误内容一致;6.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利用数字化手段涉嫌串通投标情形。(四)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相应资质(由招标人根据工程规模在招标公告中确定)。(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六)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同时具备水利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和水利类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赣建人〔2022〕5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水利专业技术职称不予认可)。(七)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暂停江西省水利工程投标资格状态。(八)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在投标截止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严重失信”或者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五、有关说明(一)在评标过程中,如发现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经评标委员会确认,该投标人的投标作废标处理。(二)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所有投标文件,审查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未能在实质上响应的投标,经评标委员会确认,作废标处理,并在评标报告中做出说明。(三)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签字或加盖公章的;3.投标报价明显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4.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5.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拟投入人员资格证或注册证等相关复印件或拟投入人员与资格审查时不一致的;6.投标文件中对人员投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未承诺拟投入的监理人员月驻现场工作时间、赔偿标准的;承诺的总监理工程师月驻现场工作时间少于15天的 ;其他按排序前三位的主要监理人员月驻现场工作时间少于25天的;赔偿标准低于每人每少1天按监理合同价1‰赔偿的;7.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或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四)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评标委员会应当书面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前予以补正。六、中标人的确定1. 招标人将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公示。无特殊情况时,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将被确定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2. 实施评定分离制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向招标人推荐不少于3个不排序的中标备选人,招标人按照评定分离有关办法公示和确定中标人。七、评分标准从投标人的业绩和资信、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素质和能力、资源配置、监理大纲以及投标报价五个方面对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审。(一)投标人业绩和资信(35分)1.资质(3分)(1)工程等别为Ⅳ、Ⅴ等(堤防4、5级)水利工程:监理的施工标段合计工程造价在3000万元以下,乙级(含丙级)及以上资质2分;3000万元以上,甲级资质2分,乙级(含丙级)及资质1.5分。(2)工程等别为Ⅰ、Ⅱ、Ⅲ等(堤防1、2、3级)水利工程:甲级资质2分,乙级(含丙级)资质1.5分。(3)通过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在认证有效期内的得1分。2.近3年财务状况(1分)依据近3年财务审计报表、财务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原件。三年均不亏损的得1分;任一年亏损的得0.5分;任二年亏损的得0分。3.类似工程业绩(4分)依据类似工程的监理合同及验收鉴定书材料原件,每个工程得1分,最多得4分。若无,得0分。类似工程指投标人在近10年内(不含开标当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与招标工程(主体工程)相类似的工程。参与工程投标的监理企业提供的国外工程业绩须符合我省工程建设企业国外工程项目业绩认可的有关规定。类似工程业绩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监理合同)。(2)需提供有关验收材料,必须为单位工程验收、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工程完工验收和竣工验收等4项验收之一,提交的验收材料应满足《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25)要求。(3)单个合同价不低于招标控制价60%。(4)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主体工程类别按下表在招标公告中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类别。序号招标项目主体工程对应类似工程业绩主体工程类别1土石坝土石坝2砼坝、碾压砼坝、圬工坝砼坝、碾压砼坝、圬工坝3闸坝、水闸、水电站厂房、泵站、渡槽、陂堰砼坝、碾压砼坝、圬工坝、闸坝、水闸、水电站厂房、泵站、渡槽、陂堰4堤防、灌渠土石坝、堤防、灌渠5基础处理基础处理6隧洞隧洞4. 已完工类似工程项目法人对投标人的评价意见(2分)依据类似工程项目法人出具的证明材料,评价好的得2分;一般的得1分;无或差的得0分。5. 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10分)(1)建筑物级别为4级及以下水利工程:监理的施工标段招标控制价或合同价合计在600万元以下,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下同)AAA级、AA级、A级、B级10分,C级0分;600万元至1500万元,AAA级、AA级10分,A级9.99分,B级9.98分,C级0分;1500万元以上至3000万元,AAA级10分,AA级9.99分,A级9.98分,B级9.97分,C级0分;3000万元以上,AAA级10分,AA级9.98分,A级9.96分,B级9.94分,C级0分。(2)建筑物级别为3级水利工程:监理的施工标段合计工程造价在3000万元以下,AAA级10分,AA级9.99分,A级9.98分,B级9.97分,C级0分;3000万元及以上,AAA级10分,AA级9.98分,A级9.96分,B级9.94分,C级0分。(3)建筑物级别为2级以上水利工程:AAA级10分,AA级9.98分,A级9.96分,B级9.94分,C级0分。6. 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管理评价(15分)(1)履约行为评价(5分)该项得分系统自动统计,并公示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市场主体基本信息中。监理的施工标段招标控制价或合同价合计在3000万元及以上,投标单位基础分为4.97分,近三年内(不含开标当日,以获得奖励时间起算)每获得一项国家级奖励(水利水电工程类)的加0.03分,近两年内(不含开标当日,以获得奖励时间起算)每获得一项省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奖励(水利水电工程类)的加0.02分,最高得分为5分;监理的施工标段招标控制价或合同价合计在3000万元以下,本项得分均为5分。(2)市场监管行为评价(5分)该项得分系统自动统计,并公示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市场主体基本信息中。被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处以责任追究、行政处罚的,或受到司法判决(以作出决定之日为准)的投标人,按照以下标准进行扣分,直至扣完。因系统原因未及时录入的处罚信息,经设区的市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实后应予以补录,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按照实际情况进行扣分。〔1〕责任追究扣分标准如下:①责令整改扣0.2分/次;②约谈扣1分/次;③停工整改扣1.5分/次;④作出建议解除合同后观察期内完成整改、继续执行合同的扣3分/次,作出建议解除合同后已解除合同的扣完。  〔2〕行政处罚扣分标准如下:①通报批评扣2.5分/次;②警告扣2.5分/次;③罚款扣3分/次(因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质量事故罚款的扣完);④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扣3.5分/次;⑤责令停产停业(含停业整顿)的扣完;⑥暂扣许可证或执照、降低资质等级的扣完。〔3〕司法判决扣分标准如下:①免于刑事处罚的扣2.5分/次;②受到刑事处罚的扣完。同一失信行为同时受到2类及以上行政处理的,按最重的行政处理进行量化计分。扣分有效期为:轻微失信行为时效为3个月;一般失信行为时效为3个月;严重失信行为时效为12个月。自作出责任追究或行政处罚等认定的当日起算。轻微、一般、严重失信行为划分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行为分(X)为基础对应下表换算,保留小数点后2位。市场监管行为评价分X=54.5≤X<54≤X<4.53.5≤X<4本项得分5.004.984.944.88市场监管行为评价分2.5≤X<3.52≤X<2.50<X<2X=0本项得分4.804.704.580得分计算方法:第二档比第一档少0.02,第三档比第二档少0.04,第四档比第三档少0.06,依次类推,最后一档为0。(3)连续无失信行为评价(5分)该项得分系统自动统计,并公示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市场主体基本信息中。投标人连续三年内无失信行为得5分;连续两年内无失信行为得4.99分;连续一年内无失信行为得4.98分;近一年内有失信行为得4.97分。应用期出现失信行为或查实有失信行为,自失信行为记录认定并上传或查实之日,按照以上规则予以赋分。失信行为认定执行《水利建设市场经营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二)总监理工程师的素质和能力(15分)1.职称、简历、监理资格(5分)(1)职称为水利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3分,否则得0分;(2)符合《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中总监理工程师任职要求,担任过水利建设项目施工监理总监理工程师的,得2分;担任过水利建设项目监理工程师的,得1.5分。2.主持或参与的类似工程项目及监理业绩(10分)担任过2个及以上类似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得10分,担任过1个类似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得5分,仅担任过类似工程项目监理工程师的得3分。(三)监理资源配置(15分)1.监理工程师简历及监理资格(5分)担任过类似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得3分,担任过类似工程项目监理工程师的得2.5分,担任过类似工程项目监理员的得2分。职称为水利类中级以上职称的得2分。2.其他监理人员专业、职称、监理资格、年龄结构、人员进场计划(3分)监理人员职称包含水工、施工、造价等专业初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否则得0分;监理人员全部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得1分,全部具备初级及以上职称得0.5分,否则得0分;有人员进场计划的得1分,否则得0分。3.主要监理人员从事类似工程的相关经验(5分)主要监理人员(施工、造价等专业)中全部具有类似工程设计或施工或监理经验的得5分;部分人员具类似工程设计或施工或监理经验的得3分;投标文件中应附反映主要监理人员参加类似工程的设计或施工或监理合同等材料,全部无类似工程经验的得0分。4.拟为工程项目配置的检测及办公设备(2分)项目施工标采用合理低价法的,有办公设备(主要指电脑、打印机、照相机等)配置的得2分。项目施工标采用综合评估法的,有检测设备(主要指混凝土、钢材、土方等检测设备)配置的得1分;有办公设备(主要指电脑、打印机、照相机等)配置的得1分。(四)监理大纲(20分)在无重大偏差情况下,应按以下要求予以赋20分。如投标文件出现重大偏差不予赋分的,评标委员会应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并与中标候选人一并公示。1.有监理大纲内容。2.有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目标。3.对招标项目关键点、难点及监理对策中有理解、分析、措施、方法。4.在质量、投资、进度控制的程序、措施和质量保证体系中有程序、措施、质量控制点设置。5.有安全监督方案和措施。6.有合同、信息管理的内容和措施。7.有组织协调的内容和措施。8.有监理检测试验计划。(五)投标报价(15分)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报价,可能低于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废标处理。1.评标基准价的确定A为招标人编制的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设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招标人编制的招标控制价A。明显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B为开标现场公布的全部或部分有效投标报价的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报价小于10家时,全部进入平均值计算;当有效报价大于或等于10家时,随机抽取50%、60%、70%、80%、90%中的一个比例数量(均采用四舍五入取整)有效投标报价进入B值计算。不进入B值计算的情形:①开标现场确定的废标或无效标;②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③未通过资格审查的;④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所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有瑕疵的;⑤评标委员会认定为低于成本报价的。K为合理低价期望值。K值为0.960、0.965、0.970、0.975、0.980五个数之一。C为评标基准价,C=(A+B)÷2×K2.投标报价分值的计算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之比等于1时,该报价得满分15分;与评标基准价之比大于l时,每高l%扣1分,直到扣完报价得分为止;与评标基准价之比小于1时,每低l%扣0.5分,直到扣完该报价得分为止。投标报价得分计算采用直线内插法并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八、开标程序(一)所有投标人进入开标系统。(二)招标代理机构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三)评标专家全部进入评标室,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四)解密投标文件,并公布投标人报价。(五)由招标人代表采用摇号机或摸球方式随机抽取参与B值计算有效报价数量的百分比。系统随机抽取该比例数量有效投标报价进入B值计算。(六)由招标人代表采用摇号机或摸球方式随机抽取K值。(七)保证金收取机构将进入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银行汇款凭证送评标委员会。(八)公布资格审查结果。九、其他1.本办法中所指“以上”“以下”“大于”“小于”“高于”“低于”“多于”“少于”均不包含本值。2. 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一般不得更换;确需更换的,应当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且更换后的人员资格不得低于招标文件约定的条件。招标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的履职义务,以及变更程序和责任。   3. 同一投标人因同一工程同时获得两项及以上奖励的,仅取其最高赋分值;同一投标人因同一工程非同时获得两项及以上奖励的,应用重叠期仅取其最高赋分值。
2025-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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